GB25198壓力容器封頭制造、檢驗與驗收總則
2015年01月02日
滄州五森管道有限公司
封頭的制造、檢驗與檢驗收除應符合車標準規定外,還應符合圖樣或訂貨技術協議要求。封頭制造單位應建立健全符合 種設備 監察機構有關法規要求的質量保證體系。封頭的焊接應由持有 種設備 監察機構頒發的相應類別的焊工合格證書的人員擔任。封頭的無損檢測應由持有 種設備 監察機構頒發的相應方法無損檢測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
凡制造封頭的材料應有用以檢驗和追蹤的確認標記。在制造過程中,如原有確認標記被裁掉或材料分成幾塊,應于切割前完成標記的移植。確認標記的表達方式由封頭制造單位規定且滿足6 1 6和6 1.7的要求,對于不銹鋼及復合鋼板制封頭,鋁、鈦、銅、鎳及鎳合金制封頭以及復合材料制封頭,不得在其耐蝕面采用硬印作為材料的確認標記和焊工標志。鈦材及鈦鋼復合板的標記、標志還應符合JB/T 4745的有關規定。
對于鋼制低溫壓力容器用封頭及需要進行疲勞分析設計的封頭,不得采用硬印作為材料的確認標記和焊工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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