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用視鏡的焊接要求
電力用視鏡首次采用的鋼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熱處理等,應根據DLlT 868 <<焊接工藝評定規程》進行焊接工藝評定并經批準。 焊接坡口形式和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按照、GB/T 985.1 <<氣焊、焊條電弧焊、氣體保護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薦坡口》和GB/T 985.2 <<埋弧焊的推薦坡口》規定執行。
電力用視鏡焊縫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應按其所在部位的荷載性質、受力狀況、工況和重要性等進行分級:
1 一級焊縫:承受拉力、剪力且按等強度設計的對接焊縫、對接和角接的組合焊縫。
2 二級焊縫:承受壓力按等強度設計的對接焊縫、對接和角接的組合焊縫。
3 三級焊縫:一、二級焊縫以外的其他焊縫。
煙風煤粉管道及汽水管道焊縫分類按照、DL/T 869 ((火力發電廠焊接技術規程》規定執行。在視鏡焊接過程中出現下列任一情況時,應采取有效措施,方可焊接:
1 相對濕度大于90% 。
2 焊件表面潮濕或覆蓋冰雪。
3 手工電弧焊、埋弧焊施焊時風速超過8m/s。
4 氧弧焊、CO2 氣體保護焊風速超過2m/s 。
5 碳素結構鋼環境溫度低于一10.C; 低合金結構鋼環境溫度低于O.C 。
電力用視鏡焊前預熱和焊后熱處理應按照DL/T 869 <<火力發電廠焊接技術規程》和DL/T 819 ((火力發電廠焊接熱處理技術規程》規定執行。焊縫表面不應有裂紋、焊瘤、咬邊、氣孔、夾渣、弧坑、電弧擦傷、未焊滿、根部收縮等缺陷。
電力用視鏡的焊縫應按下列規定檢驗:
1 碳素結構鋼應在焊縫冷卻到環境溫度、對易產生延遲裂紋的焊縫應在焊接完成24h 后進行焊縫無損探傷檢驗。
2 設計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級焊縫應采用超聲波探傷進行內部缺陷的檢驗,超聲波探傷不能對缺陷作出判斷時,應采用射線探傷。
3 無損檢測應符合GB 11345 ((鋼焊縫手工超聲波探傷方法和探傷結果分級法》或GB/T 3323 ((鋼熔化焊對接接頭射線照相和質量分級》的規定。其質量等級應符合表2.4.8 的規定。
汽水管道類焊縫內部檢驗應按DL/T 869 ((火力發電廠焊接技術規程》的規定執行。電力用視鏡對不合格焊縫可采取挖補方式返修。但同一位置上的挖補次數一般不得超過3 次,耐熱鋼不得超過2 次,返修前應進行質量分析,返修工藝措施應經焊接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對返修焊縫應按原方法進行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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