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準則的共識是保障執行效果之本
2012年08月14日
滄州五森管道有限公司
準則對執行而言 重要。一個人孔企業的準則具有約束的功能,如果沒有準則的制約,行為會偏離正道。要想獲得 的執行力, 要為執行建立準則,否則提高抽行力靜成了牽談之道。要想獲得 的執行力, 要為執行建立準則,否則提高執行力 成為了空談。很多令企業管理者頭疼的事情,在這樣嚴明的制度下輕松地 解決了。強化準則和制度,不僅使員工知道哪些是允許的,哪些是被禁止的,還能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從而 限度地保證了海爾的執行力。
準則是執行之本,能夠為人孔企業執行保駕護航。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如果制度的設立和強化不夠科學,將會帶來負向的力量。很多管理者的困惑是,在企業內部出臺了一個制度或提出一個發展目標,他們時常會發現制度并不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或者落實起來大打折扣。出現這種現象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企業制度不合理,二是企業制度不具有可操作性。
除了獎賞性制度和激勵性制度以外,任何一項制度的出臺都意味著對人孔企業組織成員的行為又多了一些限制。如果一個企業的制度不合理,那么組織成員必然會對這些制度產生怨言一何況他們本身并不希望對他們有所限制的制度出臺。如果組織成員產生怨言, 會執行動力不足,甚至會產生抵觸和背道而馳。另外,如果制度的可操作性差,這些制度 有可能因為難以實踐而被束之高閣,制度本身也 失去了制定的意義。
管理者要想建立起合理的制度,應該注意兩方面的問題:一是要正確對待制度與職責的區別——職責是組織成員應該具有的行為,而制度則不僅要求人孔企業員工應該具有的行為是什么,還會有對不作為進行處罰的決定;二是要認真考慮組織成員的期望——很多企業管理者會把制度傳達的意愿單一地看做是企業高層人土的意愿,其實任何合理的制度,不僅反映了企業高層的觀點,而且還會符合絕大多數組織成員的期望。
合理性是制度存在的基礎,而可操作性則是制度能否被執行的關鍵。人孔企業管理者要想建立可操作性強的制度,應該注意三方面的問題:一是要制定出制度落實的程序——制度的落實,需要一套實施程序,否則組織成員在制度的執行上會束手無策;二是要確保制度及實施程序的表述足夠清晰、簡潔、易懂,能夠使員工輕松理解;三是要保持實施程序的穩定性——不要反復制定實施程序和輕易制定實施程序,制度及實施程序一旦被確立, 需要堅持一段時間,否則反復制定和朝令夕改會使組織成員疲于應付。
參考資料:1. 本身的效率決定著組織效率
參考資料:1. 本身的效率決定著組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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